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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房产解析(婚内赠予房产,房产证写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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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予不一定是共同财产,若是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之中,明确说明财产只是赠与男方、或者女方,那么此类赠与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一般不需要分割此类财产。

一、婚内赠予是共同财产吗?

1、婚内赠予不一定是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的不动产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取决于夫妻之间的约定。若明确书面约定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而且约定不违反法律,则该不动产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否则,该房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二、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可以被收回吗?

1、赠与是需要对财产进行交付的,当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都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也存在着例外规定:

1经过公证的赠与不能撤销;

2具有救助灾情、扶持脱贫等带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撤销;

3合同规定不可以撤销的:受赠人也享有以下权利,不交付赠与财产可以请求交付;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

2、法定撤销的情形:

1对赠与人和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现实中更多的是侵害了赠与人进寝室的合法权益,例如夫妻一方的单独赠与房产。

2家庭关系中,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拒绝抚养:当甲拒绝抚养其父亲时,其父则可以撤销赠与。

3当合同内容有约定受赠人所需要承担的义务,而受赠人拒绝履行时,赠与人也可以不履行赠与的义务。

已经与他人组建了家庭的公民,可能会在婚姻关系期间接受他人的赠与,若是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之中,对_与人没有作出特殊约定,那么该赠与财产,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共同财产。对于指定了被赠与人为夫妻一方的,则属于被赠与人的个人财产。

婚内赠与房产离婚怎么分

小常闺蜜最近和老公在闹离婚,还因为房子分割一事头疼不已......不了解还好,了解越多,越吓人,原来离婚时房子分割真是水好深~~~~~

真实案例告诉你:婚前婚后买房,离婚时房子这样分!

下面,用简单案例和大家分享一下各种情况下,离婚,房子会怎么分割的问题!

婚后买房

案例一

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

王**与冯先生闹离婚,要求分割房子,冯先生同意离婚,但称双方并无共同财产,房子是自己个人的。最终法院同意了房子归冯先生一人所有。

纳尼,婚后买的房,女方为什么没有

案情讲解:

原来,房子系由冯先生父母和姐姐共同出资全额买的,冯家人可提供银行交款凭证等证据,另外最最关键的就是房子是登记在冯先生单方名下。

法律解读:

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如果是部分首付款,那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案例二

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

吕**父母12年出资为小两口购买了两居室,房子登记在女婿汪先生名下,14年闹离婚,吕**认为房子是爸妈买给自己的,要求房子归自己所有!

案情讲解:

吕**与汪先生结婚后,其父母出资为他们购买房子,产权登记在汪先生名下,符合对汪先生和女儿双方的赠与行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读:

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的(无论是全额、全首付、部分首付),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房子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案例三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出资方子女一方名下

王**和陈先生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40万全额买了一套三居室。离婚时,王**以房产证只有自己名字为由,不同意分割房产。

案情讲解:

房产证虽然只有王**一人名字,但根据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应当按照当时双方父母出资所占的出资比例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法律讲解:

婚后购房,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的,如果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还贷,一般是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认定为共同共有。

如果父母出全资的,一般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认定为按份共有。

如果双方父母与子女婚后财产共同出资构成首付款,父母出资视为对对方的赠与,一般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认定房子为夫妻共同共有。

案例四

婚后购房,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子女双方名下

赖**与潘先生父母各出80万和150万给他们全额买了房子,但是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潘先生认为自己出资多,应该按照比例分割,赖**不同意。

法律解读: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如果双方父母都未明确表示赠与哪一方,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也就是即便出资额不等,也是平分。

案例五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屋

杨**是富二代,婚后,她出30万支付了首付款,但是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现在杨**起诉离婚,要求房产归自己所有。章先生同意离婚,但表示房子是自己的,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自己的名字。

案情解读:

虽然杨**支付了房子全部首付款,但是把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是在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个人财产出资对对方的赠与,所以房子应按双方共同共有财产处理。

法律解读:

婚后购房,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的,如果房子在自己名下,如果支付的是全部首付款,先按份处理后再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按个人财产处理。

如果房子在双方或对方名下,那个人财产出资行为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整个房子按共同财产处理。

案例六

婚后购房,双方共同借了全部或部分购房款

季**和胡先生婚后分别借60万和20万支付了购房款,季**觉得自己出资多,房子应归自己所有,胡先生则认为房子是双方共同所有,一人一半。

法律解读:

婚后购房,双方借了全部或者部分购房款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也就是房子真的要分真的各人一半。

案例七

婚后一方借了全部购房款或全部首付款

杨女士与吴先生婚后买房,吴先生借了首付款39万元,杨女士帮着吴先生一起还债。

法律解读:

婚后购房,一方借了全部购房款的或者全部首付款的,如果一方私自借款,对方认可并共同还款的,那么房屋就是共同房产,当然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如果一方私自借款,房子在借款方名下,由借款方父母还借款的,如果没有其他因素,那就是个人财产了。

婚前买房篇

夫妻一方在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

夫妻一方(自己或父母)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离婚时,另一方亦无权要求分割。也就是,没有协议,即使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你的名字,房子也与你无关。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个人工资还,还是用两个人工资还,均为夫妻共有财产。(能证明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的除外)。

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包括贷款)

不论房产证上是只有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名字都有,均归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仍有贷款未还请,只能分割已经还请贷款的那部分房产价值,由得房的一方补偿未得房的一方,得房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房贷本金及利息。如果只有一方名字,另一方需自证自己出过钱。

其他问题

除夫妻外有第三人,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会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婚内一方有明显过错的,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一般而言,婚姻的过错方是指对夫妻感情破裂应负有责任的人。例如老公有外遇、妻子遭受家暴、老公嗜赌成性等。实践中,法院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会偏向维护无过错方的利益。

离婚时已经有了孩子,如何分割房产?

在司法实践中会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将住房分配给女方(女方特别需要)。同时,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婚内赠与房产离婚怎么分

1、婚内赠与房产离婚分割方法如下: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劳动所得以及购买的财产,可以是各自的劳动所得,也可以是共同劳动所得,各自或共同接受继承、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平分;

(2)出现转移财产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