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及过期13年卫生巾被篡改生产日期并重新销售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触动了公众对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的敏感神经,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期待,在这起案件中,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舒城县监局”)迅速介入,展开调查,并依法对涉事商家进行了处罚,本文将详细回顾这一事件,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影响以及市监局的应对措施。
事件回顾
2024年8月,打假博主“老黑”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段视频,揭露了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多家超市销售的卫生巾生产日期被篡改的问题,据“老黑”称,他和团队在舒城县多家商店采购卫生巾时,发现部分产品的生产日期疑似被篡改,这些卫生巾的外包装油墨喷码粗糙,不同品牌的喷码信息一致,有的甚至能直接看到原来的正规标识残存痕迹,从产品批次上辨别,有的卫生巾甚至可能已经过期13年。
“老黑”和他的团队随后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了一家疑似囤积过期卫生巾、修改日期再销售的窝点,他们报警并联系了舒城县监局进行举报,经过多方努力,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警方、社区书记等多方见证下,打开了仓库门,发现了大量涉嫌篡改生产日期的卫生巾商品。
市监局的迅速响应与调查
接到举报后,舒城县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经过立案调查,舒城县监局于2024年9月12日向卫生巾售卖方舒城县城关镇锦鸿配送中心(以下简称“舒城锦鸿”)下达了《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调查显示,舒城锦鸿于2023年9月在合肥市长江批发市场购买了一台打码器,并从商超回收临期、过期卫生巾,篡改生产日期后,于2023年12月对外出售,舒城县监局依法没收了舒城锦鸿违法所得298.71元,并处以违法所得9倍的罚款2688.39元,上缴国库,舒城锦鸿还被吊销营业执照,并监督销毁了篡改生产日期的“水晶花”牌卫生巾676包、“洁婷”牌卫生巾148包。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舒城锦鸿对篡改生产日期、回收、销售的卫生巾数量的违法事实没有作出客观陈述,也没有提供篡改生产日期、销售的卫生巾数量票据,舒城县监局穷尽现有的调查手段,仍无法认定舒城锦鸿自2023年9月份开始至违法行为被查获时,篡改生产日期、回收、销售的卫生巾数量的违法事实,至舒城县监局调查终结时,舒城锦鸿的违法货值为6026.98元,违法所得298.71元。
涉事品牌与经销商的澄清
在事件曝光后,被点名的卫生巾品牌如洁伶等纷纷发表声明澄清,洁伶品牌官方账号发布声明称,经公司向事发当地市场监督部门了解核实,视频中被不法经销商篡改生产批号日期的是某品牌卫生巾产品包装,生产日期批号使用的是油墨喷码旧工艺,易被不法分子进行涂改、篡改,此次事件中涉及违法改生产日期的卫生巾品牌,均未涉及到洁伶公司生产的任何系列产品。
洁伶公司还表示,早在2020年9月起,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杜绝不法分子的篡改行为,洁伶公司全系列卫生巾产品包装就已经全部使用激光喷码最新技术进行生产日期批号标注,使用了激光喷码标注后的产品包装,生产批号日期是无法被篡改的。
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这起事件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商品篡改日期案件,更触及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敏感神经,卫生巾作为女性日常必需品,其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过期卫生巾不仅可能失去原有的卫生效果,还可能滋生细菌,对使用者造成健康危害。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并明确了相关行政处罚的标准,在本案中,舒城县监局依法对舒城锦鸿进行了处罚,不仅没收了违法所得,还处以高额罚款,并吊销了其营业执照,这一举措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
市场监管的反思与改进
这起事件也暴露出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不法商家利用市场监管的漏洞,进行违法篡改日期和销售过期商品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和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以更好地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
为了加强市场监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