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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食堂被指销售馊米饭,官方通报揭示真相

医院食堂被指销售馊米饭:官方通报还原事实真相2024年9月,一起涉及广西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食堂的食品安全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名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指控该医院食堂销售疑似变质的“馊米饭”,这一指控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公众对医院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和讨论,经过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

医院食堂被指销售馊米饭:官方通报还原事实真相

2024年9月,一起涉及广西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食堂的食品安全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名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指控该医院食堂销售疑似变质的“馊米饭”,这一指控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公众对医院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和讨论,经过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深入调查,最终官方通报显示,该食堂并未销售变质米饭,侯某某的举报缺乏足够证据支持。

事件起因

事件的起因可以追溯到2024年9月10日,一名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内容显示他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食堂购买的米饭疑似变质,有“馊味”,这一视频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和讨论,许多网友表示,医院作为公共场所,其食堂的食品安全应该得到严格保障,对变质食物的容忍度应该为零。

初步回应与调查

面对这一指控,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迅速作出回应,9月11日,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并将米饭样本拿去检测,等待检测结果,这一回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众的焦虑情绪,但并未完全平息争议。

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迅速启动了调查程序,他们首先对涉事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包括食品加工操作间、备餐间、仓库等区域,未发现异常,他们调取了9月8日工作时段和9月9日上午的食堂监控视频,未发现不规范操作过程,他们还检查了仓库内的大米,发现大米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25日,色泽无异常,食堂负责人也提供了大米的进货凭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为了进一步确认大米的质量,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9日抽样送检了食堂仓库内的大米,检测机构于9月12日出具了检验报告,结果显示大米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这一结果初步表明,涉事食堂的大米质量是合格的,不存在变质问题。

官方通报与调查结果

经过近三个月的深入调查,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11日在官网上发布了《情况通报》,公布了侯某某投诉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食堂“销售馊米饭”事件的调查结果,通报指出,该案已于2024年12月6日调查终结,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侯某某的举报缺乏足够证据支持,该食堂违法事实不成立。

通报详细阐述了调查过程,包括现场调查情况、医院食堂资质情况、检验检测情况以及后续情况,现场调查情况显示,执法人员对米饭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侯某某餐盘中的米饭存在异常气味,通过调取监控视频,也未发现不规范操作过程,医院食堂资质情况方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食堂持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食品加工操作间、备餐间、仓库无异常,整体环境清洁无霉迹。

检验检测情况方面,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送检了食堂仓库内的大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大米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后续情况方面,截至12月5日,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9月9日在该食堂就餐的其他消费者关于同类问题的投诉举报,疾控部门也未收到自9月9日中午起72小时内因该食堂食物导致的食源性疾病报告。

博主遭遇与后续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事件发酵过程中,涉事博主也遭遇了一些波折,他因投诉医院售卖变质米饭一事,接到了诉讼请求为“道歉十天、下架视频、赔偿8960元”的民事起诉状,该起诉状由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共同提起,理由为博主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赔偿金额8960元分别包括给原告一(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5000元和给原告二(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的经济损失3960元,均系维权费用。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诉讼,博主表示非常困惑和无奈,他认为自己的举报是出于对公共食品安全的关心和维护,并未故意侵犯任何人的名誉权,他表示将积极应对诉讼,等待市监部门给出的最终结果。

截至目前,该民事诉讼仍处于诉前调解阶段,博主表示,他正在等待市监部门给出的正式答复和调查结果,以便更好地应对诉讼,他也希望这一事件能够引起更多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和重视,推动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公众的饮食安全。

总结与反思

这起医院食堂被指销售馊米饭的事件虽然最终以官方通报的形式还原了事实真相,但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些深刻的反思,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必须得到高度重视和严格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公众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应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在举报和投诉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线索,以便相关部门能够迅速介入调查并作出公正的处理,也应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名誉权,避免过度炒作和恶意攻击。

媒体在报道此类事件时也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夸大事实或传播不实信息,媒体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和改进工作作风,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食品环境。

这起医院食堂被指销售馊米饭的事件虽然引发了一些争议和波折,但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和改进的机会,让我们共同努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食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