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进行了重审二审宣判,依法驳回余华英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判决,这一判决结果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也为那些因余华英的恶行而遭受无尽痛苦的受害者家庭带来了迟到的慰藉。
余华英,一个曾让无数家庭陷入绝望与痛苦的人贩子,其罪恶行径令人发指,自1993年起,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已故)和王加文,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多次拐卖儿童,共涉及17名无辜的孩子,这些孩子分别来自12个家庭,其中五个家庭甚至一次被拐走了两个孩子,更令人震惊的是,余华英的第一个“商品”竟是她的亲生儿子,为了区区5000元的抚养费,她竟亲手将自己的骨肉推向了无尽的黑暗。
余华英的犯罪之路始于1993年,当时她与龚显良在贵州遵义火车站附近将一名6岁的儿童拐走,这仅仅是她罪恶生涯的开始,此后,他们二人又多次在贵州、云南等地拐卖儿童,将一个个天真无邪的孩子推向了未知的深渊,2002年,龚显良因病去世,但余华英并未因此收敛,反而继续与王加文合作,继续从事拐卖儿童的勾当。
2004年,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因害怕身份暴露,她化名“张芸”,并仅交代了在楚雄的两起犯罪事实,她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后因减刑于2009年获释,这并未是她罪恶生涯的终点,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公安机关再次将余华英抓获,并发现了她更多的犯罪事实。
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并不服判,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余华英还有漏罪未处理,建议将案件发回重审,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
重审过程中,法院对余华英的罪行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调查与审理,经过重新审理,法院认定余华英共拐卖儿童17名,这一数字触目惊心,也充分揭示了其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在铁证如山面前,余华英的狡辩显得苍白无力,她曾辩称自己并非主犯,而是受到丈夫王加文及情夫龚显良的指使,认为自己在案件中的作用较小,不该被判决死刑,法院最终依照法定程序,将此案办成了无可辩驳的铁案。
2024年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再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但她的上诉并未改变最终的判决结果,12月19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宣判,驳回余华英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判决。
这一判决结果不仅是对余华英罪行的严厉惩罚,更是对法律尊严的捍卫,它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拐卖儿童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余华英的死刑判决不仅是对其个人罪行的惩罚,更是对所有潜在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的震慑与警示,它让人们意识到,法律不是虚无缥缈的存在,而是实实在在的保护伞,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也体现了对受害者权益的全面保护,法院在判决中充分考虑了受害者的身心伤害与经济损失,依法对余华英进行了严厉的惩罚,这一判决不仅让受害者家庭看到了正义的希望,也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与关怀。
余华英的死刑判决并非终点,而是打拐防拐工作的新起点,拐卖儿童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加以解决,我们应该加强法律宣传与教育,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与道德水平;加强对拐卖儿童犯罪的预防与打击工作,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也要加强对被拐儿童的救助与保护工作,让他们能够早日回到亲人的怀抱。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的重审二审死刑判决,是对正义的彰显,是对恶行的震慑,也是对所有受害者家庭的告慰,它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与威严,也让我们更加坚定了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决心与信心,在未来的日子里,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坚实的保护网,让法律成为他们最坚实的后盾,让正义成为他们最温暖的依靠,愿天下无拐,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