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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水费房产(什么是喝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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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袭来,让很多原本有计划买房的人重新陷入观望,也让大众对房价有了很大程度上的降价预期。但中国楼市就是这么神奇,即便大家再不看好,依然有不少城市的楼市火爆得压抑不住,比如深圳、苏州、南京、合肥、青岛等地,其中深圳的“喝茶费”(即房子更名费)高达百万。

全国楼市虽然无缘集体小阳春,但局部地区春意盎然,令人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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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茶费”重现江湖

人在江湖,免不了遇到各种各样的潜规则。现在深圳又出现了所谓“喝茶费”现象,有的项目喝茶费甚至高达百万。本来现在房价就不便宜,额外再付出如此高昂的费用,感觉有些匪夷所思。

近日有网友爆料了一份“喝茶费”内部报价单:其中深圳一个楼盘116平4房户型总价1120万,另有“喝茶费”100万;89平3房户型总价816万,另有“喝茶费”85万。另有一个楼盘97-100平2房,“喝茶费”75万。

据该区域房产中介透露,100万“喝茶费”确有其事,但因新房限价,即便加上喝茶费,也比周边二手房的价格更低,因此对购房者更有吸引力。

看来,让大家趋之若鹜的还是高性价比的房子。但看似便宜的房子背后也是有一定风险的。据了解,有些购房者即便交了100万的喝茶费,仍然无法顺利看房。

中介表示,“喝茶费”是先去银行做资金监管,最终打给开发商内部员工。也就是说购房者只能通过户型图来进行购买。

其实“喝茶费”在房地产行业曾经很普遍,在店铺租赁时尤其常见,说好听点也叫进场费。比如租个普通的小店里都要几万块的“喝茶费”,位置好的房子“喝茶费”十几万到几十万都不奇怪,而且“喝茶费”还有可能上涨。

住宅方面,在购房热潮时期如果遇到房源不足的情况,一些售楼处也会让购房者交“喝茶费”。这笔钱交了不一定能买房,但是不交肯定买不到房,所以总是有消费者参与。

“喝茶费”的存在主要是由于市场供需不平衡,开发商占据明显的优势地位,这就给某些开发商和内部人员,以及依附其中的中介、代理甚至黄牛带来了寻租空间。你不“挨宰”,总有其他人排着队买单。

这种通过内定的方式让一些人取得优先购房机会的情况,本身就破坏了公平性,损害的是更多人的权利。所谓的“喝茶费”就像击鼓传花,最终会转嫁给下一任接盘的购房者,间接推高二手房市场,乃至整个楼市的成交均价。而且“喝茶费”还有一定的危险性,进场有点儿豪赌的味道。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过《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但通过“喝茶费”买房,碍于法律问题,卖房人一般比较隐蔽,不会公开露面。如果房子以后有质量问题那可就麻烦了,“喝茶费”不一定能退,搞不好维权遥遥无期,上百万说不好就打水漂了,连个响声都没有。

所谓机遇与风险并存,具体还得看自己的实际需求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

茶水费属于刑事还是民事

在买房过程中,茶水费一般是和买票的黄牛抢票支付手续费是一个道理。

一二线城市的热门楼盘都是呈现一种购房人数多、精选房源少的现状,而且房源价格也是被限定的,求购房子的人就更多了,开发商明面上不能提高的房价、准入门槛等,就会从另一个方向来筛选了,而茶水费就是筛选的方式之一,当然这个费用在政策上是不允许收取的。

对于茶水费这个费用,一般政策上是不允许的,属于违规操作,对于一些不想通过这一手段购置房产,并排斥这种手段的人来说,是很有可能会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的,但是一定要找到确凿的证据才行,因为茶水费是比较隐秘的,而且是个人行为,通常查处难度较大。

茶水费一般多少钱

1、茶水费一般多少钱?其实,茶水费是不固定的,这个还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楼盘情况来看。在新房销售过程中,一些开发商、中介收取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的“茶水费”,如果购房者不交这笔“茶水费”,就只能选择“顶天立地”(较高楼层和较低楼层)的房源。

2、相关人员表示,交“茶水费”已经成为不少地区买房的“潜规则”,想买新房要么交全款,要么交“茶水费”。由于政府对一手房限价,而这些“茶水费”流向了开发商,实际上变相抬高了房价。

3、关于茶水费的问题,很多人是能够接受的态度。对于购房需求强烈的人来说,想要购买到合适的房子,只能妥协支付这些茶水费的,特别是在看到他人购置了好房子后,购房就更加迫切了,这时候支付茶水费反而是一种主动心理。况且没有购买到房子的话,茶水费还是可以退回的。

民事。

交茶和水费都是私人和房产内部人的私人经济往来,本来就不属于正规买房环节的费用,要是没给你办成事你可以去沟通,要是给你办成事了就没问题了,没必要。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律均限定为物质损失。“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的人身、财产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所遭受的损失。

最高法院《附带民诉规定》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特别关注: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和民事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